当前位置: 主页 > 房产 > 正文

有关维族人为什么恨汉族究竟什么原因?

2023-09-10 14:19来源:互联网 点击:

  近日,有网友爆料,广州华立学院食堂内的一个档口,因为每份饭售价低于13元且不愿意涨价而被食堂承包方开出300元的“罚单”。据了解,这个“罚单”是由广州华立学院的食堂承包方作出的,学校了解情况后认为这个处罚不合理,随即要求食堂承包方进行纠正,那个“屡教不改”的食堂档口幸运地“逃过一劫”。

  社会上各种各样的罚款单,有交警的,有城管的,有市场监督的,有物价的……罚款的理由也很多,但是因为“不涨价”被罚款倒还是“活久见”。试想一下,不涨价就罚款,言外之意就是明摆着要搞价格同盟、市场垄断,是不折不扣的欺行霸市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更不能哄抬价格。该食堂承包方公然要求所有的食堂档口步调一致,统一上调价格,显然无法洗脱变相串通、操纵学校饭菜价格的嫌疑。

  更令人不解的是,只有执法部门才有权力开具的处罚单,一个学校食堂的承包方居然也有样学样,随意印制并开单处罚。处罚单上还措辞严厉,直指食堂档口“屡教不改”,如此口气,令人哭笑不得。

  高校食堂是专门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有一定的特殊性,不能完全混同于一般的餐饮商户。高校食堂的菜价,直接关系到师生的切身利益,不能唯利是图,更不能见利忘义。

  近两年,学校食堂频频爆出“黑料”,有短斤缺两的,有采用过期食材的,也有从饭菜中吃到异物的……五花八门,导致一系列乱象的根源正是食堂外包。这给大中小学校一个警示,学校食堂不应是一个简单的招商项目,更不能待价而沽、一“包”了之,学校在与餐饮商户开展合作时,除了在合同协议上进行必要的约束之外,还要建立长期监督机制,以防止承包方损害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胡波)

编辑:admin 作者:admin
  • Tag:
------分隔线----------------------------
推广信息
推荐内容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