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为什么有这么多的‘误解’?执法人员有没有经过培训?执法水平、沟通技巧是否亟待提高?今后门店还能再贴招聘广告吗?
事情发生在内蒙古乌兰浩特,一女子发视频称,在自家店玻璃上贴了一张A4纸打印的招聘信息,被城管部门告知“带身份证去接受罚款”“不去就封了手机号”。起先,当地城管局回应,会有罚款,有规定不允许贴。9月19日,城管局发布情况通报称,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由于解释说明不到位,导致执法对象产生误解,已对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按照城管局的说法,罚款是误解,封手机号也是误解。这就让人费解了:城管人员究竟说了些什么,造成女子这么大的误解?而且城管局一开始回应说要罚款,基本也证实了女子所说的话,怎么到后来就成了“误会”?
所谓的违规,完全是照本宣科,不顾实际。一张A4纸大小的招聘广告,怎么就影响市容市貌了?早在2021年,广东高院曾在一则行政诉讼案的判决中明确,在商业区的临街店铺内张贴的招聘广告,不属于违法广告,城管部门未能正确审查区分,就做出处罚,缺乏必要性和适当性。
然而时至今日,仍有类似新闻时不时地出现,一次次牵动社会敏感的神经,相关部门难道没有反思?尤其到了自媒体时代,执法稍有一丝冲突,常常都会引发舆论轩然大波,这更考验着执法服务的水平,影响着执法公信力。
此次事件,官方通报并未消除人们的疑惑,反而引发了更多质疑:执法过程中为什么有这么多的“误解”?执法人员有没有经过培训?因执法不当带来负面舆情、有损政府形象要不要追责?更有个体户会疑问,今后我招人了,能不能贴招聘广告?怎么贴合规呢?所以通报不是结束,而是一个起点,真正说到做到柔性执法的起点。希望类似事件今后真正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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