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免息透支的功能如果运用不当,其高额的透支利息和各种费用可能让使用者陷入债务危机。因无力偿还信用卡上的透支金额,广州61岁的关老伯两年多前透支的两万元,利滚利,如今滚到了20多万元。老伯的2万元透支怎么2年后就变20万呢,这不成了驴打滚的高利贷了么?这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银行按月记收复利,也就是俗话说的“利滚利”。其实银行的透支规则本身并不合理不合法,消费者只用承担合法的透支利息,不应承担“高利贷”利息与滞纳金。
某种意义上,如果将银行前期的引诱办卡鼓励透支与随后到来的“天价罚单”联系起来,其中的逻辑甚至就和上海的“钓鱼执法”如出一辙。透支利息日息万分之五,加上未还最低还款额时月息5%的滞纳金,加上超过信用额度使用时月息5%的超限费,再加上全部都是“按月收复利”的利滚利。
许多网民将出现此结果的原因推到关先生自己身上。自己在没有弄明白信用卡的还贷原则之前,盲目贷款并不按期还款,本身就是一种“不信用”,5年之后,收到巨额账单也罪有应得。但我们不要忽略,银行作为最应该讲究信用度的企业机构,在整个事件过程中的责任和诚信缺失。
银行对信用卡透支者的惩罚如此之重,原因在于这是银行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单方面制定霸王条款,既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也没有权力部门的监管,更没有消费者的话语权,自然可以随心所欲,想怎么做就怎么规定。现在看来,还是应该有个框架,让银行的权力在笼子里运行,而不能随他们挥起屠刀。
透支了2万元,两年时间成了20万,从数字来看有些惊人但却是确实存在的,因为相关的制度和规定已经很明确,透支有风险,逾期不还风险更大,银行方除了等到数额巨大时走法律程序,将“老赖”告上法庭外没有其他的预防监督机制,这对信用卡客户来说是不公平的。
信用卡如果管理不好、盲目发展,只能制造更多的“卡奴”,要知道美国的次贷危机的发生,恶意的信贷是原因之一。当前银行迫切需要做的是改善服务,而不仅仅是罚息。相关部门如果不出面制止这种行为,中国的银行将面临大量的金融风险,届时后悔莫及。
某种意义上,如果将银行前期的引诱办卡鼓励透支与随后到来的“天价罚单”联系起来,其中的逻辑甚至就和上海的“钓鱼执法”如出一辙。透支利息日息万分之五,加上未还最低还款额时月息5%的滞纳金,加上超过信用额度使用时月息5%的超限费,再加上全部都是“按月收复利”的利滚利。
银行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单方面制定霸王条款,既没有法律法规的约束,也没有权力部门的监管,更没有消费者的话语权,自然可以随心所欲,想怎么做就怎么规定。之类关于银行的新闻屡见不鲜,还是应该有个框架,让银行的权力在笼子里运行,而不能随他们挥起屠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