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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她发文道歉了

2023-06-11 21:31来源:互联网 点击: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6月11日,当事男子在儿子邓先生的陪同下,来到广州鹭江站派出所报警。得知邓先生报警后,该名女子从东莞赶到了广州鹭江站派出所,与邓先生一家沟通协商。她情绪激动,

  她解释,之前乘坐地铁时曾被盯着看过但不敢发声,这次发声却造成了误会,“我没想到这么多人转发这个视频,看到被转发后特别害怕有人网暴我或者阿叔,我就把视频关了。”

  11日17时许,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女生将在网上发布公开道歉信。邓先生表示,“她还是名学生,公开道歉就好,不想影响她太多。”

  11日19时41分,该女子发布微博表示:“已经深刻认识到这件事情给您和您的家人带来了严重的伤害,我郑重地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深深的歉意。因为我的过错,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在此,我虚心接受大家的批评,并将以实际行动改正。”

  视频中,一女子看见一大叔蹲着玩手机,怀疑对方在偷拍自己,要求检查相册。随后大叔同意检查相册自证清白,发现相册中并没有任何偷拍的照片之后,该女子仍警告大叔说:“小心点啊,别乱拍。”

  随后,该女子在网络曝光大叔是猥琐男,称其手法娴熟不是第一次作案,并表示既然没有偷拍,那他为什么不为自己发声。博文发布之后,有网友留言支持,也有网友替大叔鸣不平,认为女子的做法属于“恶意造谣”。目前女子所发博文已删除。

  有网友觉得,女子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发文曝光有点过激了。也有网友认为,她是为了保护自己才做出此举,可以理解。

  此外,有网友提醒,涉事女子将大叔“曝光”出来并认定为“猥琐男”,以及有人将女子个人信息扒出发到网上的行为,都已经游走在网暴的边缘地带。

  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上述事件发酵的9日下午,为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活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起草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实施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1)针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实施的;(2)组织“水军”“打手”实施的;(3)编造“涉性”话题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4)利用“深度合成”技术发布违法或者不良信息,违背公序良俗、伦理道德的;(5)网络服务提供者发起、组织的。

  依法惩治网暴公开征求意见指出,依法严惩网络暴力违法犯罪,对网络诽谤、网络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行为准确适用法律。

  其中就提到:在信息网络上制造、散布谣言,贬损他人人格、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在信息网络上采取肆意谩骂、恶毒攻击、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他人,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以侮辱罪定罪处罚。组织“人肉搜索”,在信息网络上违法收集并向不特定多数人发布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定罪处罚。

  连日来,该事件在网上不断发酵。6月11日,自证未偷拍的大叔的儿子邓先生向南都记者讲述了事发经过:“我爸在广州白云区的工地打工。那天他刚好休息,蹲在广州地铁上玩手机,戴着耳机听歌,离那名女生可能近了点,女生就怀疑他偷拍,要求检查手机。”

  邓先生表示,父亲没有开通微博,并不知道网上的舆论。直到警方关注到后,9日联系了其父亲和视频曝光者,了解实情后,“民警要求女生删除视频,双方达成和解”。“其实我爸并不知道视频传播意味着什么,他以为对方只是发到朋友圈或者短视频平台,删掉就没事了,也没有把这件事情告诉家人。”

  直到6月10日,邓先生在社交平台刷到了上述视频片段,认出了父亲,才知道这件事,感到非常生气,并决定报警,“我们希望她能公开道歉。”

编辑:admin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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