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命题的考试由招生院校安排,请留意省教育考试院和招生院校相关最新公告。)
(一)请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务必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如发现准考证无相片或信息有误的情况,马上与市招生办联系;请考生考前认真阅读准考证中“考生守则”和“特别提示”内容。
(三)请考生考前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摘要)等法律法规,考试过程中应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
(四)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无线耳机、电话手表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违者将依法处理。
(五)因考生物品将放置在考场外,请尽量不要携带贵重物品进入考点。考点不负责考生个人物品保管,如有丢失,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考前考生要留意天气预报,提早做好防范准备;要准确查询考试地点,了解到达考点的交通路线,预留到达考点的时间,按时赴考。
编辑:admin 作者: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