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上有这样一句流行语:字越少事越大。一般是指字数越少的新闻,所报道的事情越重大、包含的信息量也越大。
按照单位工作的办事程序,一些例行性的工作,因为涉及到人员分工、部门配合、时间安排和经费支出等等事项,仍然需要呈送领导审阅批示的。领导同意和作出批示后,方可按照方案实施。
因此,这类一般性的、例行性的工作方案或请示,报送给领导时,领导一般都是批一个“阅”字。表示知晓此项工作,有关部门和人员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即可。
这一类型的工作,因为都是年年要做的例行性工作,作为领导,一般不太会重点关注的,只要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办理即可。
所以,当领导看到这类文件时,有的只是大概地看一下,有的只是听听经办人员口头汇报一下,就很快地批示一个“阅”字。
在这种情况下,领导在文件批示中只批一个“阅”字,意思是表示此项工作不是很重要、办了就了的意思。
正职主要领导负责抓全面的、主要的、重要的工作,副职领导按照职责分工,各管一摊,各负责一个方面。
但是,涉及到单位的全面工作需要开展时,有关文件也需要呈送给所有领导阅示知晓,同时征求各位领导的意见。
这个时候,一般是主要领导在批示时,会提出一些原则性的要求;分管领导在批示时,一般会提出具体要求和意见;其他领导一般都会只批示一个“阅”字。因为此项工作由正职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知道即可。再说,不是自己分管负责的,也不好提出什么要求或意见,以避免有手太长、事太多之嫌。
在这种情况下,领导在文件批示中只批一个“阅”字,意思是表示此项工作不是自己分工负责的,没必要多嘴多舌,免得讨人嫌。
这类比较重要的、重大的工作,在实施前制定方案时,领导班子中,特别是主要领导之间,要形成统一的思想和意见。
当这类文件呈送给领导阅示时,同意、赞成的领导,一般会批示“同意”,或批示原则性的、或具体的意见。不赞成的或有意见的领导,在批示时,一般都会只批示一个“阅”字。
为什么呢?因为,反对意见一般都不会在文件上批示出来,以免伤面子、伤和气、伤团结,大多会另外与相关领导进一步协商沟通,以求形成一致、达到统一。
当这种类型的文件呈送给领导批示时,有的就只批示一个“阅”字,一般不会批示具体的意见,有的连原则性意见都不提。
为什么呢?如果这种类型的工作办好了,自己也没有功劳,跟自己也没有什么关系。如果出现问题了,自己当时也没有批示明确的意见,只是知晓此事,自己无责或只负次要责任。
领导有时候只批示一个“阅”字,则很有可能表示这项工作比较棘手、比较麻烦、有可能出力不讨好,甚至出了问题还要承担责任。
因此,这样批示,多少有点推脱、逃避工作责任之嫌。这样批示,对于一个领导来说,是缺少责任担当的表现,需要加以改正才行。
在这种情况下,领导在文件批示中只批一个“阅”字,意思是表示对一些比较麻烦的工作不发表自己的意见,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