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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小刚很擅长球类运动终于真相了?

2022-12-17 21:15来源:互联网 点击:

  近日,教育部、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8类“校闹”行为,有关部门将通过联合惩戒机制,对实施“校闹”者实施惩戒;对于相关犯罪行为,《意见》也明确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校闹”是指学校安全事故(或其它矛盾)处置过程中,家属及其他校外人员实施围堵学校、在校园内非法聚集、聚众闹事等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侵犯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由于缺乏规范性文件和相应的法律法规,近些年来,形形色色的“校闹”不仅给学校正常工作带来了严重的影响,还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毫不夸张地说,“校闹”已经成了严重阻碍学校发展的一类普遍性事件。提起“校闹”,没有哪所学校不为之头疼。

  盘点《意见》干货,几个关键节点的描述必须点赞。一是《意见》清晰界定了“校闹”的具体表现:依法将“在学校摆花圈、拉横幅、放鞭炮、放哀乐、恐吓纠缠教职工和学生”等8种违法行为定性为“校闹”。二是明确了不让“老实人吃亏”的处理原则:“闹也不赔,不闹也赔”。三是制定了杜绝不顾法律原则处理程序:责任认定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

  长期以来,“校闹”像一颗不良的种子,逐渐萌发为毒苗,并随之恣意蔓延。一些学校即使在“校闹”直接诱因上零责任,但由于其它方面或授人以柄,往往会尽其所能地“花钱买平安”了事。屡试不爽的“小闹小赔、大闹大赔、不闹不赔”结果,在“校闹”者们心中牢牢地确立了“按闹分赔”的错误认知。这一切反过来极大地助长了“校闹”者的嚣张气焰,又为下一次“校闹”提供了不断升级的恶意版本。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意见》明确了“学校安全事故纠纷处理过程中,责任认定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协商应在配置录音、录像、安保等条件的场所进行;坚决避免超越法定责任边界……”。这一规定无疑从源头上堵死了一切“闹中取利”的歪念,让所有事态的处理,一开始便牢牢限定在可控的范围之内。

  正如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司长邓传淮所述,《意见》旨在围绕依法治理“校闹”,构建从加强预防、减少事故、完善程序、处理纠纷到严格执法、依法惩治,再到多部门合作,形成共治格局的完整治理体系。

  从某种程度上说,此次《意见》的出台,彰显了“依法治闹”的法治精神,是给依法办学及时地松绑。它必将改变一些教师为了自保从不敢管学生到不愿管学生的现实,改变部分领导胆小怕事,许多本该正常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则是能免就免的无奈,改变一些家长为了不法利益“无理也要闹三分”的不良心态。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校闹”的本质是一种违法行为。在缺少相关制度的日子里,笼统地说,教育吃了不少“校闹”的亏。此次《意见》的出台,于情、于理、于法,都让我们看到了“校闹止于制”的光明前景。

编辑:admin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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