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世纪至17世纪初是容克在商品领地庄园上占据统治地位的时期。这期间,容克的经济优势为其权力的获取与巩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12-15世纪东进殖民过程中,容克骑士们就因军功得到了领主或骑士团大团长赏赐的大量土地并享有一定的特权。
15世纪末至16世纪,容克地主们依靠经营粮食、啤酒、羊毛、木材、亚麻和蜂蜜等产品的出口贸易获得不菲的收入。
16世纪,容克在普鲁士东易北地区乡村权力达到极盛。但物极必反,16世纪70年代,一批容克庄园由于经营不善面临破产,虽然在当时并未对整个容克群体产生明显的影响,然而这似乎预示着17世纪危机即将到来。
三十年战争导致东易北地区人口减少,容克庄园劳动力短缺。加之当时西欧国际粮价下降,容克地主赖以生存的庄园收入大大缩减。
与此同时,勃兰登堡-普鲁士绝对君主制在大选帝侯弗里德里希·威廉时期开始建立起来,容克在乡村的统治地位逐渐下降。
从中世纪开始,骑士领主就已经享有对领地上农民的特权。由于领地分割等原因,东部领土的君主们越来越多地陷入经济危机。
15世纪,容克骑士们的身份转变和统治权的扩大是随着商品领地庄园的创建、与城镇斗争的胜利等过程得以实现的。
16世纪至17世纪初,容克在与邦君的交易中获得大量特权,这是容克在庄园上确立统治地位的基础。
中世纪德意志人东进殖民时,贵族骑士们获得了大量土地并把这些土地分割成小块份地出租给农民耕种,他们则从农民的地租和赋税中获利。
1450年,在勃兰登堡米特尔马克地区的157个村庄中,有1953个农民份地被遗弃,约占农民土地总数的四分之一。
在1480年时,117个村庄的农民份地从3714个下降到了3483个。根据F·L·卡斯滕的说法,农民大量遗弃土地的原因主要有两个。
第一,14-15世纪,由于土质、旱涝等难以克服的自然因素,在勃兰登堡和普鲁士的乡村,农作物产量往往不高。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彼时的城镇正处于上升期。
第二,15世纪的条顿骑士团与波兰的系列战争、胡斯战争等破坏了勃兰登堡和普鲁士的村庄,农民人口大量减少,加之还有部分农民迁移至城镇或国外躲避战乱,从而导致大量农民土地被废弃。
同时在持续走高的西北欧国际粮食价格的刺激下,贵族们开始把这些“荒地”圈占起来,建立商品领地大庄园。
在普鲁士地区,1412年,庄园贵族们要求各个城镇不得接收任何未经领主许可迁移至城镇的农民,这一要求在当年以法令形式得以确认。
五年后,骑士团大团长在容克的请求下做出限制农民逃离的规定。规定要求必须把逃离的农民交还给原来的庄园主。
1445年,由于贵族的一再请求,大团长首次规定禁止农民迁移。任何人都不能接收未持有庄园主特许状的农民。
1494年的法令甚至规定,任何城镇、城堡或庄园都不得接收潜逃的农民,如果领主亲自抓住了逃跑农民,则有权不经任何审判将其处以绞刑。
15世纪,粮食出口贸易在东易北地区变得越来越重要,一些勃兰登堡和普鲁士的城镇仍是汉萨同盟的成员,依靠经营粮食转运贸易而生存。
15世纪中期,在普鲁士地区,庄园贵族们开始反对这些城镇采取的限制外国商人与庄园贵族直接贸易的措施。越来越多地要求直接向外国商人销售粮食和其他农产品。
例如,在勃兰登堡,选帝侯弗里德里希二世在1442年利用柏林和科隆两个姊妹城镇的内乱,剥夺了这两个城镇的管辖权、商品贸易中心地位和征收关卡税的权力。
此外,所有勃兰登堡的城镇都被禁止派代表参加汉萨同盟的会议。至此,以柏林为代表的这类经营转运贸易的城镇逐渐衰落了。
从此,城镇的潜在对手容克庄园却摆脱了城镇的束缚,经济收入越来越多,进而掌握更多的线世纪时,容克地主在普鲁士东易北乡村的统治地位已经完全确立起来。邦君财政基础薄弱,不得不下放一些权力换取容克的经济支持。
除此之外,宗教改革也在客观上促进了容克庄园经济实力的增长,继而奠定了容克地主在商品领地庄园内的统治基础。
例如16世纪中期,在勃兰登堡的普里格尼茨地区,每个持地农都有义务将份地内生产的农产品产量的十分之一无条件支付给地主。